广州刻章备案流程中,根据主体性质不同,需要提交的材料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 **企业刻章备案** - **新成立的企业** - **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一份,用于证明企业的合法经营身份。 - **身份证明**:法人代表和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以核实相关人员身份。 - **委托书**:法人代表授权刻章委托书,若经办人不是法定代表人,则需提供此委托书,明确授权事项。 - **印章样模**:需附印章样模,以便公安机关审核印章的样式、规格等是否符合要求。 - **已成立的企业申请刻制部门章或专用章** - **企业证明**:企业同意刻章证明,证明企业内部同意刻制该印章。 - **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 **身份证明**:法人代表和经办人身份证及复印件一份。 - **委托书**:法人代表授权刻章委托书。 - **印章样模**:需附印章样模。 - **党、政、军机关和事业单位刻章备案** - **成立文件**:政府批文或本单位上一级主管部门的批准成立文件,证明单位的合法性和成立依据。 - **同意刻章证明**: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刻章证明,表明上级部门对刻章行为的认可。 - **身份证明**: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 **印章样模**:需附印章样模。 - **社团组织刻章备案** - **登记证明**:民政部门核发的团体登记证明,证明社团组织的合法身份。 - **同意刻章证明**:民政部门同意刻章证明,体现民政部门的审批意见。 - **身份证明**:负责人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 **印章样模**:需附印章样模。 - **外地驻穗机构、境外企业驻穗办事处刻章备案** - **登记证**:外地驻穗机构需提供广州市协作办公室核发的《全国各地驻穗代表机构备案登记证》原件及其复印件一份;境外企业驻穗办事处需提供国家核发的《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证》以及广州市工商局核发的《外商投资企业办理机构注册证》原件及其复印件一份。 - **同意刻章证明**:派出机构同意刻章证明,说明派出单位对刻章的许可。 - **身份证明**:驻穗机构(办事处)负责人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 **印章样模**:需附印章样模。 - **单位补办遗失印章、更名重刻印章备案** - **报案回执**:属地派出所报案回执,证明印章遗失情况已向公安机关报案。 - **登报声明**:登报声明原印章作废,以公告社会,防止他人冒用。 - **同意补刻证明**:上级主管部门同意补刻印章证明;股份制公司还需提供股东名录和全体股东共同签名的补刻印章申请书;单位部门章或专用章遗失补刻需提供单位同意补刻印章证明。 - **其他材料**:办理新刻印章所需的相应资料,如营业执照、身份证明、委托书等。